《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解讀
發布時間: 2020-08-11 16:06:23
一、出臺背景
農業種質資源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與重要農產品供給的戰略性資源,是農業科技原始創新與現代種業發展的物質基礎。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9〕56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 冀政辦〔2020〕43號)精神,加強我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了《滄州市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七部分內容:
一是目標要求。到2025年,初步建成系統完整、科學高效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基本完成珍稀、瀕危、特有資源收集、保護和有效利用,資源深度鑒定評價和綜合開發利用有效開展;到2035年,建成系統完整、科學高效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珍稀、瀕危、特有資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護,資源深度鑒定評價和綜合開發利用水平顯著提升。
二是加強收集保護,實現應保盡保。全面開展普查征集和搶救性收集;加強關鍵環節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開展交流合作,促進高效利用。
四是健全體系機制,提升保護能力。明確保護主體;加強管理與技術創新。
五是強化開發利用,提升種業競爭力。實施專項開發;搞好多形式利用。
六是完善政策支持,強化基礎保障。加強資金支持;保障用地需求;強化激勵引導。
七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規劃引領與監管;嚴格獎懲措施。
三、制定意義
《實施意見》的制定,明確了我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的目標任務,為我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相關政策文件
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